当前位置 > 首页 > 招生简章 > 社会扩招 > 正文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0月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6日 13:27 点击量:

一、学校全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层次: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10月扩招计划.png


备注:

1.学前教育: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考生方可报考。

2.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酒店管理: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2019年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10月高职扩招报名。参加10月扩招报名且被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七、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5日至20日,考生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2019年11月12日至15日(9:00-16:00),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至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读取和采像:考生须现场进行居民二代身份证读取确认和采像,经身份证确认和采像的考生报名方有效。

2.现场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高中阶段学历证书或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务工证,土地承包证等。

(3)非皖籍务工人员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单或社保证明等。

(4)考生应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专业志愿信息采集: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且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我校报名网站(http://221.130.159.70:8081/)提交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信息(每位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报考)。

(三)准考证打印: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现场报名完成的考生再次登录我校报名网站(http://221.130.159.70:8081/)打印《入学测试准考证》。

八、入学考试办法: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2019年11月24日,考生持身份证、《入学测试准考证》至我校参加入学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入学测试准考证》。

(二)测试类别: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类。考核方式为笔试。文化素质测试为合格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选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

1.毕业类别为“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可免除“文化素质测试”。

2.其他毕业类别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科目:

1.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从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四个模块,总分300分,时长9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详见合肥幼专招生网 http://zsb.hfpec.edu.cn/

2.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能力(或同等学习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总分200分,时长6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大纲参照 《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19版)》。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均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分别录取。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为80分,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过程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招生总计划及提高录取率的基础上,学校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计划间的调整。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19年11月30日,我校依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2.考生录取确认: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所有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办法将通过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全日制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 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采取走读制管理模式。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专业的教学与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等详见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三、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奖贷助补免措施: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十五、其他须知: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见学校招生网或合肥幼专招生办微信公众号(HFYZ-ZSB)。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52012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2520127、62520128

(二)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fp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