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
七、招生计划:
(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下达的计划为准)
八、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登陆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网上填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校志愿,并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填报专业志愿。
(二)考核测试
1、考核形式
(1)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
2、考核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ahzsks.cn/。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报考专业对应的基本职业能力及职业倾向性等,满分2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详见合肥幼专招生网 http://zsb.hfpec.edu.cn/。
3、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条件
安徽省统一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后,我校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下载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10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4、考核时间与地点
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4月14日,考点设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场及具体测试时间详见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5、职业适应性测试时考生须携带材料
满足合肥幼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018年4月13日(9:00-16:00)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第一自修室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安徽省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测试费120元,现场现金缴费。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确认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18年4月24日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所有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3日-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相关事宜
(一)入学待遇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二)健康状况
按教育部和卫计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省教育厅,按相关规定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五)监督举报
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1-62520121。
十、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 62520128 15255187603
(二)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fpec.edu.cn/
(三)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二维码:
(四)特别提醒
1、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3、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分类考试招生培训和招生相关工作。
附: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