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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幼专(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00:00 点击量: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于我校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和幼儿教师的特定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0厘米,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
3、各专业录取办法:
 (1)学前教育专业:根据省考试院划定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计划未满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语加试符合规定要求,我校将在上述合格的考生中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如不符合本专业要求,且又填不服从志愿时,做退档处理。
(3)早期教育专业:根据省考试院划定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计划未满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音乐教育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组织的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将根据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组织的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将根据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生奖助措施: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根据学生每学期综合成绩设定奖学金。
(3)勤工助学。学校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5、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6、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3200元/生/学年;英语教育3520元/生/学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5000元/生/学年。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乡职教城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叉口,
301路、302路、681路至幼儿师范站下。
邮编:231635
联系电话: 0551—2520127   2520128 
网址:uplo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