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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专2016分类考试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0:00 点击量:

2016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
音乐教育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一、测试性质
本测试大纲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我校音乐教育专业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测试对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
       三、测试内容
1.形体条件:外观、身高、双手手指伸张距离
2.身心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专业知识:声乐(或器乐)、音乐模唱、知识问答
四、测试形式
采用演唱(或演奏)、模唱、问答等面试形式。
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测试要求
1.形体、身心素质要求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姿态优美、端庄大方。
2.专业知识要求
现场演唱或演奏一首完整音乐作品,作品长度为5分钟左右
六、测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七、测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八、评定标准
根据我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音乐教育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形体条件10分、身心素质10分、专业知识80分,共计100分。
测试内容
评分要求
分值
评委打分
形体条件
身高、手指伸张度合格、姿态优美、能够展示简单舞蹈动作
10
 
身心素质
精神饱满,言谈举止适当、回答问题思维敏捷、逻辑清晰
10
 
专业知识
声乐或器乐表演
演唱(奏)流畅、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0
 
其它才艺展示
作品表现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
5
 
现场听辨单音并模唱(5个)
模唱音高准确
5
 
现场听辨节奏并模唱(2组)
节奏模仿准确、完整
10
 
现场听辨旋律并模唱(2组)
旋律模唱流畅、完整,音高、节奏准确
10
 
知识问答
专业知识回答正确,语言表达流畅、清晰
10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