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面向中职考生) 本测试大纲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的要求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一、测试性质 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分数线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测试对象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考生。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将来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一)职业认知 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1.爱幼儿,尊重幼儿。 2.对幼教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 (二)身心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服饰得体,有礼貌,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 2.乐观开朗、有自信心,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 3.能正确地理解问题,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 4.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宜,表达比较准确、简洁、流畅、有条理。 (三)职业能力 能分析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有一定的从教能力。 1.对幼儿发展及保教工作有基本的认识。 2.熟悉幼儿园一日活动流程,具备从教的基本技能,能初步开展各种类型活动。 四、测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包括自我介绍(职业认知)、开放式主题阐述、教育模拟情境应对、活动展示等形式,满分200分,时间为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测试时间与地点 详见准考证。 六、评定标准 根据我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总分200分。 序号 测试项目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职业认知 20 10 爱幼儿,尊重幼儿 10 有热情、有责任心 二 身心素质 60 10 言行举止得体 10 开朗、乐观、善良 20 能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 20 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 职业能力 120 40 了解幼儿,具备基本的保教知识 80 具备从教的基本能力